無論是想短期體驗國外工作、或是長期就業,工作簽證都必不可少。以美國為例,工作簽證種類繁多,從留學生的學生簽證(F1 OPT)、工作簽證(H-1B)、交流訪問簽證(J-1)、跨國企業經理簽證(L-1)、到傑出人才工作簽證(O1)都有,如何選擇適合自己狀況的簽證,是出國工作前很重要的一步。
終於到美國簽證系列的最後一篇了,本篇將介紹跨國企業經理簽證(L-1)和傑出人才工作簽證(O1)申請的準備和流程。還沒看過上、中篇的朋友們也歡迎由以下連結前往:
***本文由作者盡力參考並查證美國移民局、美國在台協會等官方網站資料、以及前輩們的分享所整理而成(資料來源附於每段最後一節),雖力求完整正確,但若有疏漏或錯誤之處請不吝告知/討論,謝謝!
簽證申請的準備及流程
4. 跨國企業經理簽證(L-1)
-
概要
L-1簽證是美國非移民簽證之一,允許外國公司在美國設立分支機構,並允許該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高階專業人員和特定知識工作者轉移到美國工作。
-
簽證種類與資格限制
L-1簽證分為兩種類型:L-1A及L-1B。L-1A是為了高階管理人員或經理所設計的,申請人必須能夠證明具有充分的管理和執行能力;L-1B則是為特定專業知識工作者而設計的,申請人必須具有對該公司的產品、服務、研究、設備、技術、管理或其他利益及其在國際市場上的應用具有專業技能或知識。無論是哪種簽證,申請人都必須在過去三年中至少在該公司連續工作一年,並尋求到美國子公司或分支機構該級等職位任職,但不一定必須擔任與之前相同的職位。
-
簽證申請季節
L-1簽證沒有特定的申請季節,視公司計畫而定。
-
簽證必備項目與文件
- 非移民簽證電子申請表格(DS-160)
- 適用的I-129申請表(L-1A或L-1B)
- 一本有效護照及所有的舊護照
- 照片:符合美國國務院要求2"x2"(5公分x5公分)的照片,必須為過去六個月內拍攝的近照。
- 申請費用的支付證明
- 證明文件:證明申請人職位和工作經驗的文件,可能包含公司的註冊文件和商業證明、公司的證明信、詳細的工作職責和職位描述、過去三年的工作證明文件和薪資單,以及與申請職位相關的學歷證明等,因個人情況而異。
-
簽證費用與機構
主要費用包含簽證申請費用($190美金)、提交I-129表格的申請費用(目前為$460美金)、公司聘僱的律師費用或其他費用等,依公司規模和員工人數而不同。
-
簽證流程
- 因工作簽證流程較複雜,且由公司/雇主提交申請,因此多半會有律師協助,不需太緊張,詳細流程和申請文件請以律師建議為主。
- 公司向美國移民局USCIS提交I-129申請表,申請人須仔細檢查表格上的資訊接正確無誤,若有錯誤請盡快與公司連絡。
- 待移民局審核批准I-129後,申請人須填寫DS-160表格。
- 申請人繼父簽證申請費後,可至美國在台協會(AIT)面試、更新簽證。
- 申請人可以在簽證開始日期之後到美國開始工作。
-
注意事項
- 申請人在申請前須向公司拿到所有需要的文件,包括公司業務計畫、聘用證明等,過程中若發現錯誤之處,須盡快請公司修正申請表上的資訊。
- 申請人應該在申請前仔細閱讀官方網站上的所有規定,以確保申請資料完整和正確,並按時提交申請。此外,建議尋求專業律師或簽證代理人的協助,以確保簽證申請順利進行。
-
資料來源
5. 傑出人才工作簽證(O-1)
-
概要
O-1簽證是美國為了吸引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運動等領域具有卓越才能或成就的人才至美國從事相應領域的工作而設立的非移民簽證。效期3年,每年可申請延長。
-
簽證種類與資格限制
O-1簽證分為O-1A和O-1B兩種類型,分別針對不同領域的人才,但申請標準都比較嚴格。
- O-1A簽證:針對在科學、教育、商業或運動領域中有顯著成就的人才,包括但不限於科學家、學者、商業領袖和運動員等。申請人需要證明自己在專業領域中有顯著的成就,並且能夠在美國進行專業工作。
- O-1B簽證:針對在藝術領域中有顯著成就的人才,包括但不限於演員、歌手、舞蹈家、作家和藝術家等。申請人需要證明自己在藝術領域中有顯著的成就,並且能夠在美國進行相關的藝術工作。
-
簽證申請季節
O-1簽證可以隨時進行申請,無特定時間限制。
-
簽證必備項目與文件
- 非移民簽證電子申請表格(DS-160)
- 適用的I-129申請表
- 雇主證明信:由美國雇主或代理人發出的證明信,證明申請人在美國的專業工作計畫和工作職責
- 證明文件:證明申請人的傑出成就和在專業領域中的影響,包括但不限於獎項、專利、學術論文、媒體報導等,因個人情況而異。
- 一本有效護照及所有的舊護照
- 照片:符合美國國務院要求2"x2"(5公分x5公分)的照片,必須為過去六個月內拍攝的近照。
- 申請費用的支付證明
-
簽證費用與機構
主要費用包含繳至美國在台協會的簽證申請費($190美金)、繳至美國國土安全部的基本申請費用($705美金)等,可加錢進行加急申請。此外,如果需要請律師協助,律師費用也需自行負擔。
-
簽證流程
- 尋找美國雇主:申請人需要找到一家美國雇主,該雇主需要出具一份聘請信,表明他們將在美國雇用申請人,並合作申請O-1簽證。
- 證明特殊才能:申請人需要證明自己擁有特殊才能或者卓越成就。證明材料可以包括獲獎證書、出版物、文章、專利、展覽作品等。
- 繳交I-129表格:由雇主填寫並上傳I-129表格,該表格包括申請人的個人資訊、特殊才能和工作詳情等。
- 待移民局審核批准I-129後,申請人須填寫DS-160表格。
- 申請人繼父簽證申請費後,可至美國在台協會(AIT)面試、更新簽證。
- 申請人可以在簽證開始日期之後到美國開始工作。
-
注意事項
- 申請O-1簽證需要申請人提供大量的文件來證明其卓越才能或成就。因此,應確保文件齊全,且準備充分。
- 如果簽證申請被拒絕,可以提出上訴,但是上訴程序非常耗時,可能需要等待幾個月或甚至更長時間。
-
資料來源